第一時間不要情緒回應、不要對員工做任何不利的處分,先把相關資料完整保存;接著把員工的要求拆成一項一項,用公司的資料自己算一次;有道理的部分主動處理,談得攏就簽書面和解;最後回頭檢查制度,因為同一個漏洞通常不只影響一個人。
- 第一時間:不吵架、不處分員工,把所有資料保存好。
- 逐項確認員工的要求:哪段期間、依據哪條規定、金額多少。
- 公司自己先算;有道理的部分主動處理,比被認定後再補更省成本。
- 處理完要回頭補制度,同一個漏洞通常不只影響一位員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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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先穩住
不吵架、不處分,回覆「已收到、會確認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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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保存資料
契約、薪資、打卡、訊息,不修改、不補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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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
逐項試算
每一項要求確認期間、依據、金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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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
溝通協商
說明公司的算法;談成就簽書面和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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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
補制度
同樣的漏洞,檢查其他員工是否也有。
最常見的 6 種勞資糾紛
| 類型 | 員工常見的要求 | 相關規定 |
|---|---|---|
| 加班與工時 | 加班費、休息日或例假出勤的錢 | 勞基法 §24、§32、§39、§40 |
| 特休 | 年底或離職時沒休完的特休要換錢 | 勞基法 §38 |
| 離職、資遣 | 資遣費、預告工資、非自願離職證明、違法解僱 | 勞基法 §11、§12、§14、§16、§17;勞退條例 §12 |
| 勞保、勞退 | 投保薪資少報造成給付變少、勞退提繳差額 | 勞工保險條例、勞工退休金條例 |
| 調職與減薪 | 恢復原職、補發差額 | 勞基法 §10-1 |
| 職業災害 | 醫療費用、工資補償、失能補償 | 勞基法 §59 等 |
步驟一:第一時間,先穩住
- 不要情緒回應:在 LINE 群組或訊息裡爭吵、威脅或指責,每一句都可能變成證據。
- 不要處分員工:員工申訴後,任何調職、減薪、解僱都容易被認為是報復。勞基法第 74 條規定,公司不能因為員工申訴就解僱、降調、減薪或給其他不利處分,違反的處分無效;進入調解程序後,還有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8 條的限制。
- 回覆「已收到、會確認」:讓對方知道公司有在處理,而不是不理。
步驟二:把資料保存好
把和這位員工有關的資料完整保存,不要修改或補寫:勞動契約、薪資明細、薪資清冊、打卡紀錄、加班單、請假紀錄、勞保勞退資料、考核獎懲、往來訊息。薪資清冊和打卡紀錄依法都要保存 5 年。
步驟三:逐項確認要求,公司自己先算一次
把員工的要求拆成一項一項,每一項確認三件事:哪一段期間、依據哪條規定、金額怎麼算,再用公司的資料試算。
算完通常會分成三種:員工有道理的、員工沒道理的、需要更多資料才能判斷的。有道理的部分主動處理,往往比在調解或勞檢中被認定後再補,成本更低,也比較不會擴大到其他員工。
步驟四:溝通與協商
- 當面或書面說明公司的算法和依據,給員工看得懂的計算方式。
- 談成了,簽書面和解,寫清楚金額、付款期限、範圍和附帶事項。
- 談不攏,員工可能去勞工局申請調解;請看調解流程與準備清單。
步驟五:回頭把制度補好
糾紛處理完,最重要的一步是問:這個問題,其他員工身上是不是也有?一位員工的加班費爭議,往往代表打卡和加班費算法有漏洞;一位員工的投保差額,往往代表整份投保名冊都要檢查。
這時候通常要檢查的是:薪資結構和勞保勞退、契約和工作規則、勞資會議和加班的同意程序。
白話小辭典
- 預告工資
- 公司資遣員工卻沒有依規定提前通知時,要補給的那段期間的工資。
- 申訴
- 員工向公司、主管機關或勞檢機構反映公司違法。
常見問題
員工揚言要檢舉,公司該怎麼辦?
先確認員工的訴求並保存資料,不要因此處分員工。同時自己檢查薪資清冊、打卡紀錄、加班費算法和勞保勞退,有問題的儘快改善。參考勞檢應對。
私下和解有效嗎?
雙方同意的書面和解原則上有效,但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規定。建議內容寫清楚範圍和金額,並保留簽好的文件。
員工的要求有時效嗎?
有。例如工資的請求一般適用民法的時效規定,其他要求依性質有不同時效,個案請專業確認。
本文是一般性法規資訊整理,法規與函釋可能修正,個案怎麼適用要看實際情況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想針對你公司的狀況評估,歡迎預約免費諮詢。